盤后1公司發回購公告-更新中
恒逸石化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基本情況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2年10月27日召開的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0萬元,不超過人民幣200,000萬元;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11.50元/股;回購期限為公司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13)。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實施了本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2022年11月1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17)。根據相關規定,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關于回購股份比例達到3%暨回購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119);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第三期)比例達到1%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2-141);于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1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第三期)事項的進展公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二、回購股份比例達 2%暨回購進展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公司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披露。 現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2月1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第三期)股份數90,526,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7%,購買股份的最高成交價為8.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6.37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650,123,606.63元(不含傭金、過戶費等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項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第三期回購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10月31日)前五個交易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178,750,258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44,687,564股。 3、公司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本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并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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