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CHNE02 (163152):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二期)2023年本息兌付及摘牌公告
債券代碼:163152.SH 債券簡稱:20CHNE02 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二期) 2023年本息兌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 債權登記日:2023年2月17日 ? 本息兌付日:2023年2月20日(因2023年2月18日非交易日,順延 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 ? 債券摘牌日:2023年2月20日(因2023年2月18日非交易日,順延 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 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2月18日發行的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于2023年2月20日(因2023年2月18日非交易日,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開始支付自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間的最后一個年度利息和本期債券本金。為保證還本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二期)。 2、債券簡稱:20CHNE02。 3、債券代碼:163152.SH。 4、發行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5、發行總額:30億元。 6、債券期限:3年。 7、票面利率:票面利率為3.05%,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8、利息登記日:本期公司債券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1個交易日,在該登記日當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本期公司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上一計息年度的債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9、起息日:本期債券起息日為2020年2月18日。 10、付息日:本期債券付息日為2021年至2023年每年2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11、兌付日:本期債券兌付日為2023年2月18日。如遇非交易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 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20年2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債券本年度兌付兌息情況 1、本年度計息期限:2022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 2、票面利率及兌付金額:“20CHNE02”的票面利率(計息年利率)為3.05%,每手“20CHNE02”兌付本金為1,000.00元,派發利息為30.50元(含稅)。 3、債權登記日:2023年2月17日。截至該日收市后,本期債券投資者對托管賬戶所記載的債券余額享有本年度利息和剩余全部本金。 4、本息兌付日:2023年2月20日(因2023年2月18日非交易日,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 5、債券摘牌日:2023年2月20日(因2023年2月18日非交易日,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 三、兌付、兌息辦法 (一)本公司將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 公司將在本期兌付、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期債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 (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本金及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于兌付機構領取債券本金及利息。 四、關于本期債券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征收 (一)關于向個人投資者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就其獲得的債券利息所得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本期債券發行人已在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中對上述規定予以明確說明。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并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請各兌付機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 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征繳說明如下: 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 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 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網點 6、本期債券利息稅的征管部門:各付息網點所在地的稅務部門。 (二)關于向非居民企業征收企業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2018年11月7日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8號)以及2021年10月2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該實施期限由2021年11月6日延長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范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債券利息。 五、相關機構及聯系方式 1、發行人: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西濱河路22號 法定代表人:劉國躍 聯系人:蔣堃 聯系電話:010-57595964 傳真:010-58553925 2、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22層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聯系人:宋頤嵐、李寧、寇志博、張煜清、郭若昆 聯系電話:010-60837524 傳真:010-60833504 3、托管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楊高南路188號 負責人:戴文桂 聯系電話:021-68873878 郵政編碼:200127 電話:021-68873878 傳真:021-68870064 特此公告。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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