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達元債券C : 南方達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要
南方達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C類份額)基金產品資料概 要 編制日期:2023年2月10日 送出日期:2023年2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說明書的一部分。 作出投資決定前,請閱讀完整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一、產品概況 基金簡稱 南方達元債券 C 基金代碼 01664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類型 債券型 交易幣種 人民幣 運作方式 普通開放式 開放頻率 每日開放 開始擔任本基金基 基金經理 李璇 金經理的日期 證券從業日期 2007年 7月 23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 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 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 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 其他 人數量不滿 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1億元情形的,基金合同 應當終止,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 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本基金為二級債基,投資于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通常情況下,預期風險水平高于純債基金。 本基金投資于其他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業績表現、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的基金業績表現。 二、基金投資與凈值表現 (一) 投資目標與投資策略 詳見《南方達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資”。 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獲得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含存托憑證))、內投資范圍 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允許買賣的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簡稱“港股通股票”)、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金、其他可投資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以及本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基金)、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機構債券、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 80%;本基金投資于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20% 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 50%),計入上述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資產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 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據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比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資于其他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 1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 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將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對各種投資工具進行合理的配置。在風險與收益的匹配方面,力求降低信用風險,并在良好控制利率風險與市場風險的基礎上力爭為投資者獲取穩定的收益。具體投資策略包括:主要投資策略 1、信用債券投資策略;2、收益率曲線策略;3、放大策略;4、可轉換5 6 7 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投資策略; 、股票投資策略; 、港股投資策略; 、存托憑證投資策略;8、基金投資策略;9、國債期貨投資策略;10、信用衍生品投資策略等。 滬深 300指數收益率×7.5%+中證港股通綜合指數(人民幣)收益率×業績比較基準 2.5%+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90% 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股票,風險收益特征 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香港市場風險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二) 投資組合資產配置圖表/區域配置圖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凈值增長率及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的比較圖三、投資本基金涉及的費用 (一) 基金銷售相關費用 S 份額( )或金額 費用類型 (M)/持有期限 收費方式/費率 備注 (N) 贖回費 N< 180天 1.5% - 180 N< 365 1.0% - 天≤ 天 365天≤ N 0% - 注: C類份額不收取認/申購費。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本基金贖回費用全部歸入基金財產。 (二) 基金運作相關費用 費用類別 收費方式 年費率 管理費 - 0.65% 托管費 - 0.15% 銷售服務費 - 0.40% 《基金合同》生效后與基金相關的信息披露費用、會計師 費、律師費、審計費、公證費、訴訟費和仲裁費,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費用,基金的證券/期貨/信用衍生品交易費用, 基金的銀行匯劃費用,基金相關賬戶的開戶及維護費用, 其他費用 基金投資其他基金產生的其他基金的銷售費用,但法律法 規禁止從基金財產中列支的除外,因投資港股通股票而產 生的各項合理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約 定可以在基金財產中列支的其他費用 注:本基金交易證券、基金等產生的費用和稅負,按實際發生額從基金資產扣除。 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費;本基金投資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費。 四、風險揭示與重要提示 (一) 風險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證。投資者可能損失本金。 投資有風險,投資者購買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等銷售文件。 本基金為二級債基,投資于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通常情況下,預期風險水平高于純債基金。 本基金投資于其他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業績表現、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的基金業績表現。 1、本基金的特有風險 (1)本基金為債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資于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的80%,投資于股票(含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權益類資產、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20%(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股票資產的50%)。 因此,境內和港股通標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的變化均會影響到基金業績表現,基金凈值表現因此可能受到影響。本基金管理人將發揮專業研究優勢,加強對市場、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類產品的深入研究,持續優化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風險。 (2)投資港股通股票的風險 本基金投資于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香港市場(3)本基金投資范圍包括國債期貨,可能給本基金帶來額外風險,包括杠桿風險、期貨價格與基金投資品種價格的相關度降低帶來的風險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凈值的波動性。 (4)本基金可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因此可能面臨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本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內部信用評級、投資授信控制等方法對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進行有效的風險評估和控制。同時,本基金管理人將對資產支持證券進行全程合規監控,通過事前控制、事中監督和事后報告檢查等方式,確保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的合法合規。 (5)投資于存托憑證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存托憑證(“中國存托憑證”),除與其他僅投資于滬深市場股票的基金所面臨的共同風險外,本基金還將面臨存托憑證價格大幅波動甚至出現較大虧損的風險,以及與存托憑證發行機制相關的風險,包括存托憑證持有人與境外基礎證券發行人的股東在法律地位、享有權利等方面存在差異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在分紅派息、行使表決權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發的風險;存托協議自動約束存托憑證持有人的風險;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憑證價格差異以及波動的風險;存托憑證持有人權益被攤薄的風險;存托憑證退市的風險;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礎證券發行人,在持續信息披露監管方面與境內可能存在差異的風險;境內外法律制度、監管環境差異可能導致的其他風險。 (6)投資于信用衍生品的風險。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資可能面臨流動性風險、償付風險以及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轉讓過程中因為無法找到交易對手或交易對手較少導致難以將其變現的風險。償付風險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續期內,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場及環境變化,創設機構可能出現經營狀況不佳或創設機構的現金流與預期發生一定的偏差,從而影響信用衍生品結算的風險。價格波動風險是由于創設機構或所受保護債券主體經營情況出現變化,導致信用評級機構調整對創設機構或所保護債券的信用級別,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價格波動,從而影響投資者的利益的風險。 (7)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 本基金可以投資于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業績表現、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將影響到本基金的基金業績表現。 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基金時,對于封閉式基金而言,當要賣出基金的時候,可能會面臨在一定的價格下無法賣出而要降價賣出的風險;對于流通受限基金而言,由于流通受限基金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參與投資后將在一定的期限內無法流通,在面臨基金大規模贖回的情況下有可能因為無法變現造成流動性風險。另外,巨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即當單個開放日基金的凈贖回申請超過前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十時,本基金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額,影響本基金的資金安排。 本基金投資場內上市開放式基金時,由于本基金所投資基金的投資標的的價格會有波動,所投資基金的凈值會也會因此發生波動。封閉式基金的價格與基金的凈值之間是相關的,一般來說基本是同方向變動的,如果基金凈值嚴重下跌,一般封閉式基金的價格也會下跌。而開放式基金的價格就是基金份額凈值,開放式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價格會隨著凈值的下跌而下跌。所以本基金會面臨基金價格變動的風險。如果基金價格下降到買入成本之下,在不考慮分紅因素影響的情況下,本基金會面臨虧損風險。 (8)基金合同終止的風險 《基金合同》生效后,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低于1億元情形的,基金合同應當終止,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2、基金投資組合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偏離的風險 本基金業績比較基準僅為基金業績提供對比的參考基準,業績比較基準的表現并不代表基金實際的收益情況,也不作為對基金收益的預測。本基金實際運作中投資的對象及其權重,與業績比較基準的構成及其權重可能并非完全一致,可能出現投資組合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偏離的風險。 3、本基金法律文件風險收益特征表述與銷售機構基金風險評價、銷售機構之間的基金風險評價可能不一致的風險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資章節有關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資范圍、投資比例、證券市場普遍規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的長期風險收益特征。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不同的銷售機構采用的評價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因此銷售機構的風險等級評價與基金法律文件中風險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銷售機構之間的風險等級評價也可能存在不同,但銷售機構向投資人推介基金產品時,所依據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評價結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風險等級評價結果。銷售機構基于自身采用的評價方法可能對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整,投資人在購買本基金時需按照銷售機構的要求完成風險承受能力與產品風險之間的匹配檢驗。 4、實施側袋機制對投資者的影響 側袋機制是一種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是將特定資產分離至專門的側袋賬戶進行處置清算,并以處置變現后的款項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離并化解風險,確保投資者得到公平對待。但基金啟用側袋機制后,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凈值,并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僅主袋賬戶份額正常開放贖回,因此啟用側袋機制時持有基金份額的持有人將在啟用側袋機制后同時持有主袋賬戶份額和側袋賬戶份額,側袋賬戶份額不能贖回,其對應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啟用側袋機制前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因本基金不披露側袋賬戶份額的凈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末特定資產可變現凈值或凈值區間的,也不作為特定資產最終變現價格的承諾,因此對于特定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終變現價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擔任何保證和承諾的責任。 基金管理人將根據主袋賬戶運作情況合理確定申購政策,因此實施側袋機制后主袋賬戶份額存在暫停申購的可能。 啟用側袋機制后,基金管理人計算各項投資運作指標和基金業績指標時僅需考慮主袋賬戶資產,并根據相關規定對分割側袋賬戶資產導致的基金凈資產減少進行按投資損失處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業績指標不能反映特定資產的真實價值及變化情況。 5、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共有的風險,如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其他風險等。 (二) 重要提示 南方達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2022年8月18日證監許可[2022]1875號文注冊募集。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募集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基金投資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額起,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當事人。 與本基金/基金合同相關的爭議解決方式為仲裁。因《基金合同》而產生的或與《基金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經友好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為深圳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裁決另有規定,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基金產品資料概要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基金管理人將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其他信息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內容相比基金的實際情況可能存在一定的滯后,如需及時、準確獲取基金的相關信息,敬請同時關注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臨時公告等。 投資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為投資人提供營銷信息、資訊與增值服務,并可自主選擇退訂,具體的服務說明詳見招募說明書“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章節。 五、其他資料查詢方式 以下資料詳見南方基金官方網站[www.nffund.com][客服電話:400-889-8899]● 《南方達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達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 《南方達元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 ● 基金份額凈值 ● 基金銷售機構及聯系方式 ● 其他重要資料 六、其他情況說明 暫無。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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